生态环境部为何要强化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其根源在于自行监测方面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本次共对229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159家企业比对不合格。
同时,2018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长三角地区废水和汾渭平原废气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本次共对254家企业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132家企业比对不合格。本次共对136套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控样考核和手工比对,其中106套自动监测设备综合评价不合格。
从连续两年的抽测结果来看,自行监测设备的不合格率均超过50%。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介绍,自行监测合格率不高,首先是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其次也可能存在监测能力不足等技术方面的障碍,部分企业也会有一些利益方面的考量。
在环境治理力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状况时常发生,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上报数据就容易出现缺漏或失真。除去企业自身的原因,地方政府也存在对企业进行“保护”的现象。
为此,《方案》在帮扶内容中要求,重点评估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一致性,以及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等。
马军表示,环境信息公开是突破地方对环保执法进行干预的重要措施。信息公开使得干预的风险和成本增加,近些年布设的一批自动监测设备大多具有实时发布功能,有效减少了人为篡改数据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