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二十三条 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办发[2017]213号):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包含防雷装置等内容。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将防雷及接地作为建筑电气部分工程的子分部工程,确保防雷施工质量。

二、公司资质

三、服务业绩

四、现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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