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新疆新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新疆新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疆新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山路西泉街45号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5、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 年2月23日(20 个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8161251792
新疆新凯乐实验室验收报告--公示.pdf
附件4 专家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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